曾幾何時,香港公務員以高效率見稱,施政坐言起行,說做就做,可惜時移勢易,今日的港府甚麼都歎慢板,甚麼都懶懶閒,連監管食物安全也慢三拍,狀況百出何足為奇。

去年台灣先後爆出坑渠油和劣質豬油醜聞,連帶揭發本港食油監管漏洞百出,不僅出口台灣的食用豬油是魚目混珠的飼料用豬油,加工後部分回流香港禍害市民,涉及數百間食肆,連本地食油亦充斥以食用廢油製成的「萬年油」,鬧得人心惶惶。即使港府急急補鑊,即時禁止台灣問題豬油入口,並勒令進口商回收相關產品,但亦只是治標不治本,留下巨大食安漏洞。

事隔快一年,當局才就規管食用油展開公眾諮詢,建議對收集、 處置和進出口廢食油設立牌照制度,以及立法規定本地生產或出口的食用油不得使用廢食油或非食用劣質油作為生產原料,並要求在港生產或進口的食用油均須附有認證,違例者可被罰款、監禁及吊銷牌照。

發牌制度可有效監管及追查問題油源頭,立法規管可杜絕不法商人魚目混珠,認證制度可確保食用油質素,這些都是顯而易見的道理,港府如今才亡羊補牢,與其說是撥亂反正,不如說是後知後覺。現在最大的問題是,諮詢文件姍姍來遲,本已耽誤立法時機,而諮詢後可能還需再研究,以港府議而不決、決而不行的作風,何時才能完成立法,只能望天打卦。在這段空窗期內,市民的健康安全如何保障?正所謂,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食物安全關乎市民健康,監管宜緊不宜鬆,宜早不宜遲,港府慢條斯理,根本是拿市民生命健康開玩笑。

事實上,劣質食油之所以無孔不入,成為市民餐桌上的危機,禍源正是港府把關粗疏,敷衍塞責。早於兩年前,本港已揭發有油廠以致癌物含量超標的劣質油製成黑心油出售,暴露監管機制存在嚴重漏洞,當時社會一片嘩然,立法會更通過動議,要求當局設立牌照制及回收機制,可惜當局置若罔聞,闊佬懶理,以致埋下今日的禍根。最匪夷所思的是,本港明明沒有工廠領有生產食用豬油牌照,但每年卻向台灣輸出逾千噸「食用豬油」,而且持續最少十三年,正常人都知事不尋常,當局卻視而不見,聽之任之,不出事才怪。可以說,黑心油防不勝防,香港國際形象受損,美食天堂招牌蒙污,港府正是如假包換的罪魁禍首。

一滴水能看穿世界,一滴油亦能看透港府的管治亂象。眾所周知,要解決食品安全問題,關鍵在於源頭堵截,而不是事後才來補救,港府恰恰相反,總是後知後覺,被動應對,以致問題食品不絕如縷,三聚氰胺奶粉、塑化劑食品、孔雀石綠海產、蘇丹紅禽蛋、坑渠油……每次都是手忙腳亂,每次都是甩甩漏漏。一言以蔽之,世不患無法,而患無必行之法。當局建議立法監管食用油固然是好事,但若不能根治因循苟且的官僚作風,食安問題永遠難有杜絕的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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