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明愛專上學院女講師疑使用長者八達通搭港鐵,去年四月四日在大圍站過閘時遭揭發,惟港鐵職員開出罰單期間,揭發她涉使用他人身份證,而警員接報到場後再在講師的銀包內發現兩張屬於他人的大學學生證。涉案講師被控三項盜竊及一項使用他人身份證罪,早前在沙田法院經審訊後,裁判官昨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將她收押至七月二十八日,待索取其背景報告後判刑。

裁判官裁決指相信女被告陳麗蓉(三十二歲)所使用的他人身份證,的確是案發日前一晚由一名女生拾獲交給她,但被告當時將之交予港鐵職員登記,並非一時疏忽,而是有意圖掩飾真正身份,不單顯示她欲逃避罰款,亦顯示她無意把拾獲的他人身份證交還物主;裁判官又不相信被告因工作太忙,始終無法把涉案兩張學生證交還所屬院校,遂裁定她有關罪名成立。

在香港大學醫學院修讀,並取得認知科學碩士的被告隨即申請保釋候判,以便處理校內暑期課程,惟被法庭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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