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退休的前警司朱經緯被指在去年底仍在任警隊期間,曾毆打佔領運動的示威者,其後朱的手機及家居電話遭大量的匿名電話滋擾,警方事後拘捕涉案的兩男一女控以「不斷打電話罪」。其中一男一女昨於荃灣法院認罪,庭上透露兩被告在三日內向朱致電共達六十多次,男被告將朱的號碼冠名為「朱痙攣」,女被告則聲言要「懲罰」朱;二人因用個人手機致電,而遭追查到身份。裁判官嚴斥被告的行為亦滋擾到事主家人,現先索取報告押後判刑。

朱經緯(左)在佔旺區涉用警棍打示威者。(資料圖片)

女被告潘尚賢(白衫)承認兩項不斷打電話罪。

男被告鄺啟康報稱是找換店少東。

男被告是找換店少東鄺啟康(二十八歲),女被告是大學生潘尚賢(二十一歲),各認兩項不斷打電話罪。辯方求情指兩被告初犯,事前不知道打滋擾電話屬犯法,實在不智及愚昧。辯方又指,事發時擔任沙田警區指揮官的事主朱經緯,被網民指涉用警棍毆打示威者,兩被告從網上片段知悉後「過分熱心」,遂按討論區披露的資料,致電事主想表達「你唔啱」。

女裁判官蘇嘉賢不認同辯方的解釋,斥責兩被告是故意滋擾事主,並表示「姑勿論是否有崇高理念,兩人的手法並不恰當」,認為二人若有不滿,應向當局投訴。裁判官又斥二人撥打事主的住所電話,會騷擾到其家人,案情嚴重。惟考慮二人背景良好,先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准二人保釋至七月十七日判刑。

另一被告否認控罪

案情指,事主去年十一月參與警方應付佔領示威者的「光明頂行動」,而在同月二十八日至翌月一日的短短四天內,其手機及家居電話接獲大量的匿名滋擾來電,他遂報警。警方根據手機服務供應商的資料追查疑犯身份,證實男被告在一日內打出三十七次相關電話,其中曾在一小時內十四次致電事主住所。警方將他拘捕後,在其手機發現事主的聯絡電話號碼是以「朱痙攣」命名。

警方亦拘捕女被告,證實她在三日內打出共約三十次相關電話,她在警誡下承認欲「懲罰及騷擾」事主。兩人致電時均在在號碼前加上「133」隱藏身份。

至於同案另一男被告,報稱私人助理徐禮諾(三十歲)否認兩項不斷打電話罪,押後至八月十三日預審。

案件編號:TWCC 14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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