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日搭巴士經過,都見到花槽入面有好多垃圾,已經同政府投訴過,隔咗成兩個月都仲未去清,究竟清理垃圾要幾耐時間?」於紅磡區上班的周先生指出,每日乘坐巴士途經漆咸道北近康莊道橋底時,即目睹馬路中央的花槽內有大量膠樽等垃圾,環境衞生惡劣。周指兩個月前曾向有關部門投訴,惟情況一直未有改善。

有市民指漆咸道北馬路中央花槽有大量垃圾,衞生惡劣。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接獲轉介之後,便隨即派員作巡查,發現投訴屬實,於是安排員工清理垃圾。

發言人證實,根據《公眾潔淨及防止妨擾規例》(第132BK章)第4條,任何人士將廢物棄置在公眾地方,即屬違法。一經定罪,違例者最高可被判罰款二萬五千元及監禁六個月。

其後,周先生指上址垃圾已經清理,衞生情況滿意,要求有關部門日後主動巡查花槽情況,以保持環境衞生。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