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著名黃衞兵在鬧市拍拖被人打,施襲者揚言「打你唔使理由」,這怎麼可能呢?黃衞兵大名鼎鼎,那副藐嘴尊容更是無人不曉,所以不會是點錯相,被打肯定有原因。

黃衞兵曾質問對方「你為何要打我」,其實這也是明知故問,因為他事後留言時已提到遇襲肯定跟他「投身社運」有關,而「香港所淨無幾的自由和法制就是逐漸被這些襲擊兇徒所抹煞」。很多人注意到,這句話有不少毛病,如「所淨無幾」明顯打錯字,應該是「所剩無幾」;香港稱「法治」而非「法制」,後者是內地的提法;「抹煞」似乎用詞不當。

當然了,正所謂「劉項從來不讀書」,成大事者不拘小節,黃衞兵忙於民主大業又要拍拖,沒時間讀書情有可原,錯字病句算不得甚麼,更談不上令香港大學生丟臉。相反,黃衞兵一再登上外國雜誌封面,為香港爭光才是。

只是黃衞兵自稱學生組織「代表」過於內地化,未必符合甚囂塵上的本土派口味。某偉光正組織常以「三個代表」自居,卻因為沒有經過「真普選」洗禮,不少內地人不滿「被代表」;同樣道理,佔領行動被視為代際衝突,黃衞兵常「代表」年輕人甚至香港人高談闊論,可惜一樣未經「真普選」授權。事實上,今次向黃衞兵施襲的「兇徒」也是年輕人,可見同齡人不認同其言行的大有人在,說不定人家就是不服氣「被代表」而動怒施襲。

不管怎麼說,打人是不對的,因政見不同暴力相向應受譴責,只是黃衞兵亦該捫心自問,為甚麼法治之區的香港落得「法制所淨無幾」。大家不會忘記,黃衞兵曾提出並至今堅持於法無據的「公民提名」,而將香港害得雞毛鴨血的非法佔領行動也是他帶頭「衝」出來的。既然自己信奉「不守法絕對不等同不尊重法治」的歪理,就莫怪別人也來一招「違法達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