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無業漢目睹一名十一歲穿校服小六女生在連鎖食品店偷去一包魷魚絲,並用手機拍下經過後,再以片段威脅女生,表示「如果唔想偷嘢嘅事畀警察知,就要跟佢去畀佢摸下」,逼女生到廁所讓他摸,女生拒絕就範逃走,並將事件告訴父親及報警。無業漢昨於觀塘法院承認一項刑事恐嚇罪,被判囚六個月。

欲拉扯事主校裙

四十九歲被告施文鋒承認於今年六月三日,在秀茂坪商場天台休憩處內,威脅十一歲女事主會使其名譽遭受損害。案情指當日下午五時半,事主與一名女同學到上址商場「759阿信屋」購物,惟事主拿走了一包魷魚絲而沒有付款。

當事主與同學離開時遭到被告截停,被告向事主表示已經拍下其高買過程,要求事主隨他到僻靜處澄清一些東西。同學聞後叫事主離去,但被告向事主出示有關片段。

事主害怕,遂跟被告到商場的天台休憩處,被告拍攝多幅事主樣子照片,又威脅事主入廁所讓他摸,事主受驚逃走,被告欲拉扯事主的校服裙但失敗。

警方事後透過閉路電視片段鎖定被告,翌日在上址「759阿信屋」外拘捕他。被告在警誡下稱只是出於好玩及嚇一嚇事主,沒有意圖摸對方。

案件編號:KTCC 27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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