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期三個月的電力市場未來發展公眾諮詢今日完結,競爭事務委員會提出成立獨立諮詢機構,負責規管新供電者,並建議在《管制計劃協議》於二○一八年到期時,延長目前合約期多五年,而非簽訂新的長期協議。港燈則提出將協議的合約期由十年延長至十五年,並維持目前百分之九點九九的准許回報水平。

電力市場未來發展公眾諮詢今日完結。(資料圖片)

議與兩電延長合約期

競委會促請港府承諾盡快引入競爭,並建議成立一個獨立的諮詢機構,負責規管新供電者、研究具體措施以加強本地電網之間及本地與內地電網之間的聯網、處理本港就引入競爭所引發的過渡性事宜,又建議港府運用與兩電所簽訂協議中的續約條款,在現有協議於一八年到期時延長五年,而非簽訂新的長期協議。

港燈就認為,十五年的協議合約期較符合本港需求。至於文件提及將兩電准許利潤降到百分之六至百分之八,港燈回應,投資電力市場有其獨特性,包括需要投入的資金極龐大,若回報率偏低,不足以吸引投放及更新設備的資本投資,認為有需要維持目前百分之九點九九的水平。對於有人提出電力公司承擔部分燃料成本的建議,港燈認為不公平,亦不符合國際一貫做法。另外,若貿然引入選擇或競爭,可能會危及港府訂下的能源政策,而海外開放市場的負面經驗,本港應引以為戒,開放市場亦不意味電費可下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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