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免被徵收附加費,陳先生過去一直準時繳交稅款,惟早前卻突然接獲稅務局信件,指二○一○至一一年年度尚有薪俸稅未繳清,令陳大感疑惑,「我問咗好耐先肯話我知當年個職員入錯資料,入少咗個零,搞到條數錯晒,好在我依家仲有經濟能力啫,如果等到我做唔到嘢先嚟追番啲錢咪大件事!」

稅務局可於六年內向尚未被評稅、或評定稅額低於應課稅稅額者再次評稅。

稅務局發言人指,每年皆要處理逾二百萬份個別人士報稅表,在收到納稅人提交的個別人士報稅表文本後,會安排人手將資料輸入電腦系統以作評稅,亦有機制覆查輸入的資料,強調錯誤輸入屬個別事件。發言人續稱,如發現任何應課稅入息的納稅人尚未被評稅、或納稅人被評定的稅額低於應課稅稅額,可於該課稅年度或該年度屆滿後六年內,按應被評稅的款額或補加款額向納稅人再作評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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