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涉慈雲山慈康邨上門淋鏹水案而被起訴收押的十八歲青年,前日報稱不適,由警員陪同到伊利沙伯醫院求診,期間他涉解開手銬逃走,越柙約十小時後在其友人家落網。涉案青年昨再就淋鏹水案被解往觀塘法院提訊,暫毋須答辯,法庭將案件押後至九月十七日。辯方替被告申請保釋,但裁判官鑑於被告曾逃走,認為給予保釋,被告「一定走咗去啫」,遂下令被告續還押。

被告梁家洛(十八歲),報稱售貨員,法庭昨日並無處理其涉嫌越柙一事。控方指一名曾獲被告邀請幫助淋鏹水的證人,已成功認出被告。控方又指被告逃走後再被捕時,已承認在其家中搜出的毒品屬他所有。

被告被控三項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淋潑腐蝕性液體罪,另被控一項危險藥物的販運罪。另外,被指協助被告逃走的二十三歲姓邱被捕男子,已獲准保釋,但需於八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案件編號:KTCC 297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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