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產學棍和本土派激進分子,動輒給別人扣上「賣港賊」帽子,把自己打扮成「香港守護神」。正正是這群被洗了腦,上不知歷史,下不解民情,見洋人搖頭擺尾,對同胞頤指氣使的無賴潑皮,將香港推向萬劫不復深淵。

上周維園六四燭光晚會上,四間本港大學的學生會頭目當場焚燒《基本法》,說是表達港人爭取「重新修憲」訴求,不僅狂妄,更顯無知,讓市民側目,連「同道中人」也不以為然,指做法不智。

如果「黃衞兵」們在點火之前讀一下手中小冊子,一定為自己的鹵莽愚昧而汗顏。作為體現一國兩制的治港大綱,《基本法》保障了香港的獨特地位,以及公民自由、法律人權等核心價值。如果沒有《基本法》,香港的地位跟內地城市沒有任何區別,很多港人當下覺得理所當然的事,包括當晚在維園的紀念活動,都會成為禁忌,香港只剩一個選擇,就是一國一制。

回歸十八年,香港從成功的經濟城市淪落為「新興政治城市」,社會撕裂,發展滯後,被深圳迎頭趕上,早前深圳人大政府工作報告預期,今年GDP增長達百分之八點五,勢將超越香港。深圳以及早已將香港拋在後面的京滬廣之成功,香港這群政治動物「功不可沒」。誰是貨真價實的「賣港賊」,答案不言而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