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社會企業在香港漸見發展勢頭。政府在○七年撥款一億五千萬元用作社企發展基金,發展「伙伴倡自強社區協作計劃」,實踐至今,獲資助的社企項目中,近三分之一能靠營運盈利自行持續經營及發展,算是不俗的成績。當然,這跟歐美等地社企的發展仍有距離,其中英國社企更佔國民生產總值近百分之一。以一四年香港GDP約二萬二千億港元計,若本地社企能取得當中的百分之一,就是能帶來二百二十多億元的經濟力量。

然而,社企在香港的定位還未夠清晰,不少人以為社企只是慈善事業的分支。其實社企並非普通慈善事業,社企是市場營運者的一員,依靠良好的商業策略和具效益的營運方式以達致盈利。但是其主要目標非在於實踐股東最大利益和併購擴展,而在於通過市場機制來調動社會力量,把利益運用於改善社會條件之上,從中實踐社會關懷,建構更公平的資源分擔和繁榮共享的社會價值。由此觀之,要使社企成功發展,最好能引入市場上具成就的商企專才,凝聚他們的心得、專業知識、機敏觸覺和廣泛脈絡,在財務制約、控制成本以至業務推廣上,以更上一層樓的模式,把社企發展得有聲有色,從而爭取更佳的配套和認受性。

許多時候,大家也容易把商界妖魔化,總覺得由他們帶領社企便會偏離原有理念。有家庭願意一擲數百萬元為培育子女成材,也有家庭願意放棄賺取數百萬元的機會,親身陪伴子女成長,兩者皆有可貴和可取之處。商界願意把爭取龐大商業利益的機遇投放於社企發展之上,實為社會的福氣。期望有一天,社企能躋身正規商業營運獎項的得獎者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