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也好,燒也罷,如此對待《基本法》,足顯有些人漠視香港安身立命的大法。能說這些人愚昧無知嗎?他們知書識墨,竟視法律如糞土,這現象是社會縱容的結果。佔領中環,一班學者首先充當教唆角色,繼而一班政客、律師謬言鼓動,掀起聚眾違法的佔領。

壹傳媒前主席黎智英不但以黑金收買號令反對派參與佔領,還親自坐鎮佔領區,參與指揮行動。佔領違法,人多勢眾,警方在佔領行動結束後推行預約拘捕,讓眾人似英雄般耀揚,但久不執行法律懲罰,黎智英等為首者悠然於法外。法治淪此情狀,誰會敬畏法律?反而縱使違法,只要自詡公民抗命,就心安理得站上道德高地。

法制廢弛,人心輕佻,少數人可任意趕客、欺凌弱小,打着本土旗號就可為所欲為,終於竟連「王法」都敢踏於腳下。法治這個核心價值,無論口頭說得多麼動聽,實際已無尊嚴可言。等着香港的是隨時再發生佔領,以及無休止的「本土」叫囂,對中央政府及內地人辱罵,枉法無理的胡作非為。

相比政改是否通過,有沒有「一人一票選特首」,法治廢弛是更為貼身的損害。香港堅守的法治價值已被一夜撕碎,少數激進派劣行無王管,他們自視「本土」的「主人」,將香港推向無視法治、不尊重人權、無政府主義境地,接下來勢必恍如文革亂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