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廉政公署再揭發有監獄警員涉受賄,將多種違禁品偷運到監獄供一名囚犯享用,日前在上班途中被拘捕,並於其身上及住所和所經營的店舖內搜獲部分準備帶進獄中的違禁品,有關人士涉觸犯受賄作不法行為罪及行賄罪,案件已移送檢察院處理。經檢察院建議,刑事起訴法庭依法即時對涉案獄警採取中止執行公共職務及禁止離境等強制措施。

廉署今年三月偵破一宗監獄警長涉嫌收受囚犯賄賂作不法行為的案件,經深入調查,再發現有獄警收受同一名囚犯的賄賂。案情指,自一段頗長時間起,涉案囚犯涉透過一名探訪者,多次向該名獄警提供利益,包括名貴食材、蔘茸、名酒、名牌化妝品、旅遊款待、酒店住宿等,更承諾提供一份海外的高薪職位,以換取該獄警多次將食品、調味料、茶葉、藥物、宗教飾物、名牌波鞋、名貴手錶等違禁品,伺機偷運至獄中交予該囚犯享用。

澳門監獄高度關注事件,承諾會積極配合廉署的調查,並會對涉案人員作內部調查,絕不姑息。廉署也指嫌犯身為獄警知法犯法,其行為嚴重影響監獄執行徒刑的效果,會密切關注及持續打擊相關犯罪行為。

治安警長疑偽造出勤紀錄

另外,廉署又揭發治安警察局一名警長涉偽造出勤紀錄,觸犯偽造文件罪,案件移送檢察院處理,該罪行最高可判處三年徒刑。

案情指,涉事警長於二○一○年至一四年期間經常遲到早退,或於當值時離開崗位逾兩小時,甚至在辦公時間或於提供補充性工作期間,離境處理私務,為掩飾事件,遂故意於出勤表上簽寫不實的出勤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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