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市民早前隨旅行團到內地,疑因旅遊巴車速過快而被衝力拋起,送院後證實腰椎骨裂,導遊得悉事主需回港治療後,即拒絕提供協助,更要求事主簽署免責同意書,最終事主需自行包車回港,旅行社接投訴後亦被指拖延處理。旅遊界立法會議員坦言情況罕見,認為旅行社應詳細交代事件。

黎太經檢查證實腰椎出現骨裂,現仍需長時間依賴步行架及腰封協助步行。

黎先生與妻子參加旅行團到內地旅遊期間發生意外,導遊竟拒絕協助受傷的黎太返港治療。

「諗住同老婆開開心心玩三日,點知佢連腰骨都裂埋!」黎先生早前與妻子參加中山三天團,盼共度難忘假期,卻於行程第二天出意外。黎憶述當日午膳後如常登上旅遊巴繼續行程,期間旅巴駛經石壆時疑因車速過快,妻子即時被衝力拋起、動彈不得,需送往醫院,經檢查後證實腰椎有裂痕,「嗰陣時醫生話手尾會好長,我即刻嚇到唔知點算好!」

多次投訴未獲受理

黎先生指當地醫院建議其妻留院,妻子則希望盡快回港治療,擾攘半天後,旅行社竟拒絕提供進一步協助,「一出事老婆好驚,好想即刻返香港醫,點知個導遊一聽到就即刻叫我哋自己搞掂,唔幫手不特止,仲要我哋簽字,承諾離團之後所有嘢都唔關佢哋事!」最終黎先生需自費二千元包車與妻子回港,事後曾多次向旅行社投訴卻未獲回覆,坦言極為不滿。

旅遊業議會則證實已接獲有關投訴,並正處理個案。發言人表示,過去三年該會共接獲二十二宗不滿旅行社處理意外事故失當、以及協助不足的投訴,提醒旅客在出發前應購買合乎個人需要的綜合旅遊保險,若在旅程中意外受傷,應盡快就醫並聯絡保險公司安排緊急救援服務,而旅客亦可於行程完結一個月內向該會投訴。

涉事旅行社發言人則透過電話回覆,指接獲旅議會轉介投訴後,已向客人退回當日租車返港費用,強調事發後已即時提供支援,惟因傷者拒絕按當地醫院建議留院及等候保險公司協助,故必須要求客人簽訂協議,證明客人自願放棄安排。發言人又稱,由於客人回港後一直無法提供租車費用單據,故無法向保險公司申請索償,重申旅行社退款純屬心意補償。

「如果團友喺行程中受咗傷,旅行社無論如何一定要跟進,冇可能簽張紙就將責任推畀個客!」旅遊界立法會議員姚思榮坦言事件罕見,認為旅行社需詳細交代事件。姚認為,旅行社應即時調派人手作貼身照顧,無論事件屬人為疏忽或意外,旅行社亦必須向當事人主動交代並協助處理事宜,避免任何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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