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說鴕鳥遭遇猛獸時,會將頭埋在沙堆中,殊不知碩大臀部還暴露在外面,於是「扮鴕鳥」就成為自欺欺人的代名詞。一群年輕人喊着「命運自主,港人修憲」的口號,將《基本法》付之一炬,以為這樣就可以脫離中國、城邦自治、命運自主,達成所謂「真普選」理想,這是典型的鴕鳥心態,典型的自欺欺人。

眾所周知,《基本法》根據中國憲法第三十一條制訂,全國人大擁有最終解釋權,如果不提中國,《基本法》就變成無源之水、無根之木。而根據《基本法》規定,香港推動政改需走五部曲,全國人大批准是最後亦是最重要的一環,規範今次政改方案的八三一框架正是由全國人大制訂,擁有最高法律權威。制度擺在那裏,遊戲規則早已劃好,軌道鋪設就緒,香港推動普選只能根據這些規則、制度、軌道進行,否則必然車毀人亡。

反對派要求的真普選、公民提名、撤回八三一框架等等,不僅非法,而且不切實際,除非先修改《基本法》。誠然,《基本法》可以修改,但決不是想怎麼改就怎麼改,更不是反對派想怎麼樣就怎麼樣,而是早有一套制度及程序,朝廷有最大話事權。正如有比較清醒的反對派人士指出,修改《基本法》是要看實力的,「如果你(指不承認中央權威的激進派)實力不夠,修法的結果很可能是將『八三一框架』載入其中」,這對反對派來說只會更加不利,離「真普選」只會更加遙遠。

歸根究柢,不管喜不喜歡、願不願意,香港只是中國的一部分,而不是獨立政治實體,離開中國談普選、談民主根本就沒有意義。《基本法》是「一國兩制」的保護神,確保香港維持回歸前的生活方式不變,確保馬照跑、舞照跳;拋開《基本法》,「五十年不變」就提前玩完,香港成為中國的一個普通城市。那班焚燒《基本法》的年輕人,知道自己在做甚麼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