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在去年的《施政報告》中建議再次啟動成立創新及科技局的工作,推動創新及科技發展,提升香港整體競爭力。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蘇錦樑

有立法會議員質疑,新局只是將現時的創新及科技署和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撥歸旗下,成效有限,甚至有架床疊屋之嫌。但我認為,針對現時政府架構在推動創新及科技發展方面所面對的限制,這建議是合適的改善方法。況且,成立新局並沒有增加大量人手,新增開支每年約三千萬元。

新局成立後將會有新的局長及常任秘書長,更專注地推動行業發展,並通過與持份者更緊密合作,更清楚了解他們的需要,制訂便利措施,促進「官產學研」之間的協同效應。

有人士亦質疑,為何不將電訊、廣播、創意產業、知識產權等政策範疇一併移轉至新局?我認為最理想的做法,是先讓新局專注處理創新及科技事宜,如果負責的範疇太多,便會失卻成立新政策局的原意。我們可以在新局成立一段時間後根據其實際運作檢視是否擴大其職責。

我們期望,創新及科技局成立後,能夠加強對業界的支援,締造有利環境,推動研發成果實踐化和商品化,並鼓勵私營機構投資研發。新局亦會制訂政策,促進相關行業的人力發展,協助發展基建設施,以及釐定技術和專業標準,讓香港透過創新及科技推動經濟持續發展。

我很高興立法會在上星期三通過有關成立創新及科技局的決議,希望財務委員會亦能盡快通過相關人事和撥款建議,盡早成立新局,為香港創新及科技發展注入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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