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有逾五千長者等到死也住不到政府資助的安老院舍宿位,反映相關服務需求殷切。有關注團體直指,當局不應因為宿位不足,因而對安老院「買佢怕」。「(社署)監管無力,釘牌無膽!」防止虐待長者協會副總幹事余嘉龍表示,現時本港安老院宿位及服務,嚴重不足,社署亦因此對私營安老院「投鼠忌器」。他形容對社署而言,一旦嚴正監察安老院舍,會「即刻賴嘢!」因為除了需要將受影響住院長者轉移到其他安老院,對長者家屬亦會造成極大困擾。

最近有安老院將長者「剝光豬」置於平台等沖涼,惹來公眾質疑社署監管成效。

社會福利界立法會議員張國柱表示,僭建事件反映社署對私營安老院「監管不力」。他認為,在批牌時若發現院舍涉僭建,最多「忍完一年,(下年)就要改善」,但院舍從未改善僭建,仍年年獲續牌,是不合理。他指現時公眾都認為政府「驚咗啲院舍」,因為一旦吊銷牌照,院舍的長者將無家可歸。他認為政府未來應加大決心處理,以提升業界水準。

院舍有僭建 保險或不賠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創會會長羅少雄指,原則上安老院的結構須符合法例規定,才獲保險公司承保第三者責任保險,否則在任何情況下因隱瞞而涉及僭建物的意外,保險公司均不會賠償。他指,不論院舍是否已領有牌照,除非已就僭建物向保險公司申報並經視察後獲批准,才會受到保障。而保險業聯會前主席潘榮輝則提醒,即使有僭建的安老院成功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在上址居住的院友因與院舍屬租賃關係,有機會因個別保險公司的條款不同,而不定義為「第三者」,最後或不受到保障。院友一旦發生意外,亦需自行向院舍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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