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菲律賓外交部長昨入稟高院,民事控告位於金鐘統一中心的菲律賓駐港領事館所在物業之業主,指業主違反雙方於○二年簽署的租賃購買協議,即菲律賓外長在租用上址十二年後,未有讓他行使權利以象徵式一港元購入上址。菲律賓外長要求法庭下令業主,以一港元把上址轉讓給外長、辦理轉讓手續及向滙豐銀行贖回樓契,以令菲律賓外長成為上址的法律和實質擁有人,並要業主就違約一事作出賠償。

原告是菲律賓外交部長,被告是百營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據公司註冊處資料,被告現時有三名董事,包括施天才、施慧珊和Noble Regal Limited,而被告的兩名股東則分別是英屬維爾京群島註冊公司Bel Trade International Limited及香港註冊公司Sky Landmark Limited。據資料顯示,上市公司百營環球資源前主席兼保良局前主席施展望,曾與施天才一同投資物業。

稱屬租約訂明

入稟狀指,被告於○二年五月與原告簽署一份租賃購買協議, 把上址十四樓全層租給原告,為期十二年;原告在租約期滿後可行使權利,以一港元向被告購入上址。據該租約顯示,首年月租是七十萬四千五百元,若租金十二年維持不變,原告支付的總租金合共一億一百萬元。而據租賃購買協議的規定,原告在租約生效的第五年有權要求提前終止租約;另外,若中、菲斷絕外交關係、香港有戰爭或民眾騷亂、菲律賓駐港領事館人員在香港受到安全威脅時,原告也可要求提前終止租約。

案件編號:HCA 12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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