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民主派立法會議員經常話政府引用「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告人,等同「網絡文字獄」,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尋日就喺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提出動議,要求法律改革委員會檢討呢條罪行,以免市民受到無理檢控。點知冷不防建仔議員EQ葛珮帆提出另一項動議,話呢條法例嘅檢控範圍太窄,應該擴闊啲,告多啲利用電腦犯罪嘅人,結果以十五票贊成、十三票反對獲得通過,泛民慘被技術性擊倒,認真無癮。

(設計圖片及對白)

政府喺○八年至去年,曾引用「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提出咗二百九十三宗檢控,結果有八成半,即二百五十二宗被定罪,但莫乃光話政府係偏離咗呢條法例喺九二年立法嘅原意,即係要入侵他人電腦先構成罪行,但依家變咗喺電腦發表一啲言論,都有機會「以言入罪」;白鴿黨劉慧卿話依家直頭好似「網絡砌生豬肉」。

長毛爆粗質疑

獨立議員黃毓民仲激,突然大聲指住保安局代表:「你信唔信耶穌,你唔信耶穌就落地獄,如果我喺網上咁講,係咪已經犯咗法?」「我話你X家鏟係咪同滅門一樣?又算唔算犯法。」之後社民連「長毛」梁國雄即謂:「X家鏟,咁曾鈺成X家都係共產黨員」;又謂自己的電腦經常被國安入侵,着保安局調查。坐喺後排嘅金融界議員吳亮星問長毛「有冇證據?」長毛即叫「姓吳嘅,你X皮啦」;委員會主席葉國謙即警告長毛,再發表有關言論,即要求他離開立法會會議室。

而建仔嘅Ann蔣麗芸發言時,亦被劉慧卿打斷,阿Ann即發火:「你講嘢我唔阻你」,並即時着主席叫劉慧卿收聲,火藥味甚濃,阿Ann繼續發言,話舊年佔領行動期間,有人喺網上號召啲青年人帶武器去衝擊,最細嗰個得十二歲,可見網絡輿論散播速度幾快,要政府加強打擊呢啲網絡罪行。黨友鍾樹根都唔輸蝕,話法例喺九二年立法嗰陣,互聯網都未公開使用,點知依家咁發達,又質疑點解泛民話政府偏離立法原意。

委員會最後以大比數通過由EQ提出嘅動議,要求政府檢討「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以擴闊範圍,加強打擊使用電腦進行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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