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老院虐老事件,揭出社署監管敷衍塞責。過去五年,社署巡查該院五十八次,共發出十二封警告信,卻連一次檢控也沒有。顯而易見,所謂警告只是擺個姿勢,根本沒有實際意義。

私營護老院亂象叢生,並非始自今日。儘管社署有所謂的突擊巡查制度,但奇怪的是,不少院舍「神通廣大」,事前已知巡查日期,每次都能蒙混過關,如果說社署職員不是跟院舍「打龍通」都沒人信。而社署所謂的巡查,不過是循例看看院舍的衞生和人手情況,長者是否受虐,署方職員不會知,也不想知,今次事件要不是傳媒圖文並茂踢爆,當局肯定只會繼續詐傻扮懵。

香港是富裕文明社會,虐老事件卻活生生上演,長者辛勞大半生,到頭來臨老過唔到世,想起也覺心酸。私營護老院受社署監管,消費者權益有消委會保障,卻對護老院種種劣行無可奈何,實在是咄咄怪事。有家屬指出,投訴是沒有用的,長者只會遭到職員報復,而且幾乎所有私營院舍都存在問題,轉院也是徒然。事實上,事件中的護老院在港規模已是數一數二,其他小規模的會是怎樣,真是不敢想像。

歸根究柢,港府對安老問題卸責,資助宿位嚴重不足,基層長者只能入住質素參差的買位院舍,每天過着毫無尊嚴的悲慘生活。在香港,寧可一病即死,千萬不可病而長命,的確是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