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對流行曲的認識始終停留於譚詠麟、張國榮年代,陳奕迅的名字常會聽到,但他的歌卻少聽。昨日本欄提到他名字時,一時還記不起他是用這個「迅」字,初稿寫了「陳奕信」,看看不像,又想改用「訊」字,想來仍不像,惟有到谷歌網站上一查,才知道如何能將這位天王巨星的名字寫全。

讀者諸君就當行行好,此事你知我知,可千萬別讓支持本土力量的激進團體知。事關筆者此舉是百分百的政治不正確,弄不好,我是會遭他們臭罵的。

近日,一群年輕人打着本土力量的旗號,在旺角西洋菜街行人專用區狙擊部分街頭獻唱者。如果你唱國語歌就會遭受指罵,說你不重視本土文化;即使改唱羅文、徐小鳳的廣東歌,他們也不會給你好臉色看。在他們眼中,你最好唱陳奕迅的歌才能代表香港文化,至於像我這般,連這位神級人物的名字也幾乎不會寫,就最好滾得遠遠的,免得讓他們覺得礙手礙腳。

但若問為何陳奕迅的歌才能代表本土文化,則恐怕連陳本人也覺得莫名其妙,對於本土派部分人無端端將他收入封神榜內,成了「神奕信」,也不知他是覺得可惱還是可笑。

但此事也反映出部分本土派已發展到行為乖戾、無所不用其極的地步。今日街頭獻唱者沒有選曲的自由,他朝所有時事評論專欄也未必能隨心所欲地運用文字了。因為我們現在用的是標準的語體文,喺本土派睇嚟,肯定係唔啱嘅,應該改用廣東話嚟寫,咁先算政治正確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