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尋日發表調查結果,指差餉物業估價署喺規管樓宇標示門牌號數方面,未有盡力執法,對市民同旅客造成不便,甚至影響消防同救護工作。而差估署喺過去六年雖對個案發出八千五百宗警告,但具有相當法律效力嘅「標示指令」僅發出二十八張,最嚴重嘅個案,由首次巡查至發出「標示指令」,竟長達十九個月,被質疑過分容忍違規。差估署署長鄧炳光執法不力,萬一出事而造成人命傷亡,睇怕佢都孭硬呢隻黑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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