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自○三年賭波合法化後,青少年參與賭博活動日益嚴重。研究發現,男性賭徒群組內屬二十五歲以下的,比二十六歲以上者多近一成一,逾六成求助青年更在十六至二十歲開始賭博。

研究團體分析,八成青年主要是受到家庭或朋輩的影響而開始接觸賭博,最普遍是朋輩間以賭博作為娛樂活動,而家人在青年賭博負債後願意協助還款,令問題倍加嚴重。團體建議港府該把合法賭博年齡由現時十八歲提高至二十一歲,料可減少兩成青年賭徒。

多受朋輩影響

明愛展晴中心○三年十月至上月底接到逾四千七百名賭徒求助,三百三十三名是二十五歲以下。

中心以個案研究該批賭博求助者,又以三百零七份問卷作為研究數據,分析青少年參與賭博行為和後果,結果發現參與賭博的年輕人以男性居多,二十五歲以下的男性賭徒較二十六歲以上的男性賭徒多近一成一,逾六成求助青年更加在十六歲至二十歲開始賭博。

明愛展晴中心督導主任鄧耀祖解釋,青年早接觸賭博主要是家庭及朋輩所影響,最普遍是朋輩間會以賭博作為娛樂活動,個人喜愛球類活動又參與賭波;二十五歲以下賭徒較二十六歲以上多,多因青少年「唔識死」,且每次出事負債,他們的家人都設法協助還款,直至沒有能力還賭債才帶年輕人求助戒賭。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