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免費幼稚園教育委員會報告並無建議為幼師設立強制性薪級表,只建議為每個職級釐定薪酬幅度,建議一般幼師起薪點一萬八千元,同時建議當局按幼師薪酬中位數撥款,並在指引列明有關津貼屬「專款專用」。教協批評報告並無訂立幼師薪級表,不能改變幼師薪酬「海鮮價」的問題,最高薪酬或淪為「空中樓閣」,要求當局訂立健全機制反映年資與學歷。

報告建議幼稚園教職員架構一般應包括一名校長、一名副校長(只適用於大規模幼稚園)、主任和教師。委員會認為取錄約六百名半日制學生的幼稚園,最多聘五名主任;極小規模的幼稚園則不需聘請主任。至於取錄多於三百名半日制學生的幼稚園,可聘任一名副校長。

報告按照去年物價水平為幼稚園各職級設建議薪酬幅度,一般幼師月薪幅度建議由一萬八千至三萬二千元;主任級為二萬四千至三萬八千元;一級校長則由四萬至五萬三千元。委員會主席鄭慕智解釋調整幼師薪酬時,應一併考慮員工年資及實際工作表現等,認為建議較設薪級表更全面。

建議副校長須持學位

此外,報告亦建議幼稚園優先考慮聘任或晉升持有學士學位的幼師出任主任;出任副校長的幼師必須持有學位;同時,建議亦包括為幼稚園支援人員設薪酬幅度。報告亦建議所有幼稚園須設立權責分明並包括不持份者的校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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