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房屋署播狗吠聲巡查公屋違規養狗,有愛護動物團體認為狗主應在確定單位可以飼養狗隻後才養狗,促請公屋住戶做負責任的狗主,有獸醫則擔心房署此舉會造成棄養潮,最終受害者為狗隻。

愛護動物協會發言人表示,公屋明文規定不准養狗,認為寵物主人需要為問題負上最大責任。她表示,寵物主人應在爭取暫准、放寬規限後才飼養狗隻,不應漠視限制,最終令狗隻受害。

全港30萬戶養寵物

獸醫黎昌生指,明白現行法例禁止公屋養狗,但認為政府不應該鼓勵棄養寵物,建議當局再次放寬法例,並嚴格規管養狗的住戶,例如規定住戶必須上堂學習控制狗隻,避免狗隻吠叫,滋擾鄰居,他又不同意房署以「陰招」捉狗。

香港非牟利獸醫診所執行主席麥志豪表示,目前全港約有三十萬住戶有飼養寵物,估計當中不少是養狗戶。

麥志豪指,不少狗主視狗隻為「親生仔女」,認為房署不應施「鐵腕」,應定下嚴格標準,例如規定狗隻晚上不能吠叫、狗主不能飼養超過兩隻狗等,倘住戶違規才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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