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駐守中區警區男警於去年聖誕節凌晨,在旺角麗翔道近海泓道的公眾電單車泊位,涉偷竊一輛電單車的風擋及鬼面罩,遭一對表姊妹停泊電單車時撞破及報警。男警事後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昨在觀塘法院開審。被告裁定控罪表證成立後沒有自辯,法庭現押後至五月二十九日裁決。

被告彭冠頴獲准繼續保釋等候案件裁決。

聲稱幫朋友整車

目擊經過的表姊妹單偉瑤和劉佩珊供稱,她們長期使用上址泊位,當晚停泊電單車後,看見被告彭冠頴(三十一歲)站在涉案灰色電單車旁邊。由於涉案電單車「好耐冇人理」,當時卻離奇失去風擋及鬼面罩,劉懷疑被告盜竊,遂出言喝止。被告聲稱只是「幫朋友整車」,然後從自己的白色電單車上取來風擋,並安裝到涉案電單車上。表姊妹稍後向路過警員求助。

涉案電單車車主黃遠文供稱,他不認識被告,亦無要求任何人修理電單車。事發翌日,黃到現場助警方搜證,當時見其電單車的風擋及鬼面罩安然無恙。

辯方在結案陳詞指兩名目擊證人不能確定被告盜竊,被告的行為縱然奇怪,控方也無法證明被告有不誠實意圖;而被告的電單車與涉案電單車顏色有異,即使被告偷去風擋及鬼面罩也無用。

案件編號:KTCC 17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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