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宿寵物被攻擊,責任誰屬?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出,專業的寄養場地需確保場內的寵物被保護及免受傷害。若場所未有按照法例,將不同動物分類安置,引致有寵物被攻擊受傷,場所負責人需負上全部責任,被控以疏忽或破壞合約等罪名。

若然場所負責人未按照規定,將不同動物置於同一圍封物內,即使期間沒有發生意外,負責人的做法亦等同疏忽照顧;加上寄養場所受寵物主人所託,有責任照顧寵物的安全及健康,若期間因處理不當,引致寵物受攻擊甚至傷亡,可被控破壞合約罪。寵物主人可循民事向場所負責人提出索償,並以賠償性方法計算金額,當中包括實質及精神上的損失。

除寄養場地已依照政府所定的規例,而涉事寵物被獨立隔離,惟它成功逃離圍封物,並攻擊其他動物,其法律責任則需根據實際情況,涉事寵物的主人亦可能會被提出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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