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行」無小事,尤其是當民眾為表達與官方意見相左的意願而發動遊行時,更是如此。因此,依靠群眾運動起家的中共深知利害,對遊行非常忌諱,並予以嚴厲控制;乃至於在官方的口徑中,「遊行」不叫「遊行」,叫「街頭聚集」。

五月十六日,為了爭取規劃中的「達渝城際鐵路」過境本縣,四川廣安市鄰水縣發生「街頭聚集」事件超過八小時。聚集之初,民眾與警方保持平和,上午順利散場;下午,由於部分群眾發起堵路行為,最終導致流血衝突。

事發之後,網上輿論立刻分為兩派,一派聲稱「保路運動」在十六日下午遭遇政府武力鎮壓,多人嚴重受傷;一派聲稱十六日上午才是真正的「保路運動」並和平散場,下午的事件由一批索要工程款的上訪者以「保路運動」的名義發起,期間有人投擲石塊造成他人受傷。

兩派聲音在網上相互攻擊、互相舉證後,目前看來,並未形成一邊倒批評當地政府的形勢。遊行之後不罵政府,殊為難得,也為內地政府今後處理遊行事件提供了一個可供借鑑的解決方案。

未來數年,隨着內地民眾對自身權利的自省與重視,遊行等群體事件將集中出現。政府需要知道,這些「遊行」並非對政權、對政體的攻擊,而只是自我維權的訴求表達,不可視為洪水猛獸、全力打壓。但同時,遊行行動的不可控因素太多,因此對於整個過程要予以積極地介入、疏導、保安,做好後勤工作。

現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示威法》於一九八九年十月三十一日通過,當時之國情、民情、民智、世界格局與現今有天壤之別,修訂《遊行法》已是必要且緊迫的工作。

此事的另一看點是,西部省份四川的百姓不惜以遊行來申請鐵路,香港的部分市民則對送上門的高鐵處處掣肘,可算得「東西部文化的衝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