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粉嶺一屋苑日前發生女戶主涉淋通渠水傷人案,被兜頭淋重傷的姓李物業管理公司女經理(三十九歲),昨情況仍危殆,留醫深切治療部。涉案姓張女戶主(四十七歲),昨被警方落案暫控一項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淋潑腐蝕性液體罪,今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應訊。

涉案女住客今提堂

張與家人居於粉嶺名都怡景閣十多年,她聲稱自前年九月,樓上單位不時傳出有人拉動枱櫈的噪音,造成滋擾,她曾向屋苑管理處投訴逾十次,李曾協助處理投訴,但張疑因事件一直未獲解決,感到不滿。

上周五晚上,張出席在富臨閣平台會議室舉行的業主立案法團例會時,疑遷怒物業管理公司姓李女經理,有人突從手袋取出一樽通渠水向她兜頭淋潑,李的頭、面重傷,恐會毀容及視力受損,其三名男同事亦被腐液濺傷。涉案張婦被捕後亦報稱受傷需送院,其後轉送青山醫院檢驗,今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案件由大埔警區重案組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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