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遛狗翁被殺案,警方早前拘捕並一度暫控一名三十歲患有中度智障及自閉症男子誤殺,後來由於在偵訊過程中得悉有關男子的不在場證據,最終男子獲無條件釋放,而警方亦就事件向其家屬表示「抱歉」。但事件並未告一段落,經傳媒不斷追訪,公眾對事件議論紛紛,市民質疑警方在是次辦案過程中的公正性,亦不滿警方未能及時公開道歉。

由於涉事男子患有中度智障,而警方在盤問過程中亦用了不少複雜字句及引導性問題,有退休刑偵教官接受訪問時直言,涉事警員疑違反了警隊內部的盤問守則,並對其錄取口供的方式感到大惑不解。而由於誤殺案屬嚴重案件,調查以至進行起訴均由警司級人員監控,故這不可能是一時無心之失所致。

事件引起社會關注的另一個原因是警隊新「一哥」恰巧在這時期上任,其處理手法起着指標性作用。從公共問責角度看,問責可分為道德上的及機制上的,道德上問責並無清晰界定誰人問責、如何問責,其有效性取決於事情的最終結果,簡言之,其所重視的是能否取得公眾接受。事後回看是次事件於社會上的發酵過程,倘若警隊一哥能於涉事男子獲釋後盡快公開道歉,也許事情不會發生至今天的不堪。

是次事件亦出現一些枝節,有時事評論員作出「撐警」言論,由於言論或許不太謹慎,略帶涼薄成分,隨即受到網民猛烈抨擊,更有人作出恐嚇言論,聲言要對評論員「滅門」。筆者強烈譴責有關言論,縱然我們不同意別人的觀點、言論,但作出如此程度的恐嚇是香港社會所不容的。我們大可對不同觀點作出批評,但千萬不可助長此等令人心寒的批鬥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