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疑因受欠債困擾而於去年燒炭身亡的「少年廚神」劉嘉麟,生前曾多次向銀行貸款,花旗銀行最近入稟高院,向劉的遺產代理人追討約一百八十九萬元,更披露劉在自殺當日仍向花旗借約四十六萬元。三名被告依次為劉的遺產代理人、劉母蕭移歡、及由劉獨資經營的祿億海鮮批發公司。入稟狀指,劉約於前年三月與原告花旗銀行(香港)有限公司簽署文件,透過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貸款,取得四百萬元貸款,劉、第二及第三被告則作為貸款擔保人,劉於去年五月二十六日至六月十九日,先後四次向原告借近一百八十萬元,連同利息共欠原告約一百八十九萬元。

劉嘉麟

案件編號:HCA 108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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