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日前討論社區重點項目計劃,當中觀塘區議會提出斥資五千多萬元興建音樂噴泉,建議獲得通過,有立法會議員認為噴泉可提高居民歸屬感和推動「親水文化」。有關計劃是兩年前由施政報告提出,當局為每區預留一億元撥款推行一至兩個社區重點項目。不少觀塘居民批評興建音樂噴泉浪費公帑、不切實際,但本文無意探討這方面的問題,想說的是,到底何謂親水文化?

在網上查了一遍,「親水」是台灣常用語,意思跟廣東話「玩水」差不多。然而,人家所謂的「親水文化」,說的並不是一個音樂噴泉,而是跟河流、湖泊、江川、大海有關的旅遊活動,例如宜蘭的冬山河風景區,利用冬山河水域特性,開發成一個「水與綠」結合的大型公園,這種旅遊活動稱之為「親水文化」才說得通。一個小小地區音樂噴泉,何親水之有?難道鼓勵市民跳入噴泉洗手洗腳?還是索性讓旅客在噴泉游泳?議員噏得就噏,結果是笑話人前。

這年頭佶屈聱牙的字眼愈來愈多,政府官員尤其愛說,例如「平台」、「優化」一類由英譯中的中文已成潮流。當局要跟內地接軌,確保政治正確,無可厚非,但卻逐漸失去廣東話和傳統中文特性。至於「親水文化」這種台灣文藝腔用字,既非內地常用字眼,港人又難以明白,不用也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