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社福機構循道衞理楊震社會服務處,遭工會投訴「三宗罪」,包括機構儲備龐大,累積款項較社會福利署規定上限超逾一千多萬元,但仍獲批撥款一億多元,質疑社署撥款審批機制寬鬆;又批評機構雖擁大量儲備,仍「搬龍門」大改追補增薪發放準則,令部分離職員工失去最多達十個月應有薪酬差額;及濫發津貼,有違整筆過撥款原意。工會計劃向審計署及申訴專員公署投訴,但機構否認全部指控。

邱智恆

社署規定,機構儲備不得高於營運開支百分之二十五,但不計公積金開支。據服務處一四年核數報告,上年度的盈餘儲備四千多萬,營運開支一億二千多萬。服務處發言人解釋,扣減公積金後,盈餘儲備應為三千多萬,並無超逾上限,且當中有二千多萬於○七年前滾存至今,不計入社署儲備規定限制。至於補增薪酬,整筆撥款資助是發放予機構整體,而非個別員工,根據慣例,每年發放追補增薪,是在獲發薪酬調整資助後兩個月,今年並無向離職員工發放追補增薪,但強調不存在剋扣員工薪酬。

咁多儲備都唔改善待遇

不過,社會福利機構員工會幹事邱智恆指,「點解佢哋有咁多儲備,但都唔改善員工待遇,又唔肯畀追補增薪?」社署則回覆指,相信機構的累積儲備,是包括○七年度或以前獲豁免上限的款額,強調有機制確保津貼的運用符合社署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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