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全國人大常委會最近公布《國家安全法》草案二次審議稿,當中提及香港應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引起外界再次關注《國安法》會否遲早引入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認為,有關條文並非要壓逼或箝制香港,只是講清楚香港和澳門有義務維護國家安全,又指即使要將《國安法》引入香港,仍需要諮詢特區政府,相信特區政府亦會諮詢市民,因此市民沒有必要因條文提及香港而過分擔心。

梁愛詩接受電視台訪問時表示,不論是否引入《國安法》,香港都有憲制責任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並指若有行為和意圖推翻共產黨的領導及政權才屬顛覆,應屬違法,但只是叫口號就不犯法。對於每年六四都有大批人要求結束一黨專政,梁愛詩說,過往從無人因而被檢控,強調《基本法》保障基本人權。

當問及能否保證如香港就廿三條立法,不會有人因要求平反六四被檢控,梁愛詩指個人不能保證,亦不代表政府,強調當年廿三條立法草案中,着重立法不可侵害《基本法》中的保護言論和表達自由。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出席另一活動時指出,《國安法》針對內地十三億人,目標並非香港,但港澳亦有責任保護國家安全,因此香港有責任就廿三條立法,限制分裂國家等活動,但她認為,政府短期內應着重通過政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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