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嶺大學生會的音樂會出現辱警歌後,社會上出現兩種聲音:支持者認為辱警粗口歌是藝術創作,是另類文化,在言論自由下,只要認為訴求正確便可理直氣壯地以粗口罵人抗爭;反對者則說這是語言暴力,對別人缺乏尊重,有違社會道德。筆者認為,言論自由固然重要,但自由建基於社會核心價值,即對他人尊重。

筆者在求學期間也曾接觸粗口歌,有些至今仍能隨口唱出,只是它們有別於辱警歌,歌詞既沒指向特定對象,也沒多少辱罵成分,更多的是助語詞。筆者不反對藝術創作或另類文化,但深信無論何人都應在適當的場合說適當的話。試問一個學生會否在考口試時以粗口回應意見不合的考生?又會否在課堂簡報時以粗口回應不同意見或提問?至少筆者從未聽聞。那為何在一個公開的音樂會上,歌手能毫不忌諱地以粗口辱罵警方?

尊重是香港核心價值,即使大家意見不合,也可尊重包容對方,理性討論,這亦是言論自由的基礎、民主的根本精神。我們可以因意見被否決而生氣,可以因討論沒達預期而嘮叨,但不能因意見分歧而隨意辱罵他人,因這不是言論自由,這是濫用自由。在不傷害人下暢所欲言,才是我們推崇的自由。

網絡文化普及,但內容良莠不齊,對青少年的長遠影響值得探討。大學生是未來棟樑,自然讓人期盼,特別在道德價值上,他們有責任傳承社會核心價值。縱使社會充滿謾罵,個別政客肆意攻擊政府政敵,但作為對社會負責的青年,更應堅守社會核心價值,以理性分析時事,以文明及尊重他人的形式表達意見,以理服人,這樣才是真正捍衞香港與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