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提要:「我」搬新家,開始偷窺對面屏風樓的單位,更買下一根觀鳥望遠鏡。直至無意發現,屏風樓同層,也有一女子幹着同一樣的事……)

那女子很是清秀,長髮及肩,皮膚白得像在太陽低下站一陣都會暈倒。

我和她都蹲在望遠鏡前,隔着一條街凌空對望。我看見了她,我知道她也看見了我。她嘴角上揚,說了句話,望遠鏡卻始終不能傳遞聲音,我無法知道。正當我納悶,那女的忽然走出房間,回來時手中多了一部相機。

「?」我奇怪,女的已將相機裝插在望遠鏡上,我暗叫不妙,她放在快門上的手指已連環按下……

我聽不到「喀擦」一聲,望遠鏡是沒有聲音的。可是,我是清楚知道,自己蹲在窗前用望遠鏡偷窺對面樓這事已被她拍攝下來,如果她將這照片公開或報警,我就完了。

我在轉念之間想到以上問題,即刻奔出房間,找來一部相機。我的相機可不是專業的,根本不可以插置在望遠鏡上。

可是此刻也管不了那麼多,即使用手機鏡頭,我也需要把那女的偷窺罪證拍下。她有我的把柄,我也要她的把柄。

可當我衝回房間,已發現對面大廈那女子的單位已經拉上窗簾。接下來的幾天,情況亦然,即使我把望遠鏡調校至最大的焦距仍未能從她的窗簾間窺探進去。

我輸了,我失神地坐在窗前,只在想一個問題——她是誰?她到底想怎樣?

(待續)

Pizza(逢周六、日見刊)

新進網絡小說寫手;喜歡看故事,喜歡講故事;著有懸疑長篇《那夜凌晨,我坐上了旺角開往大埔的紅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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