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石硤尾護老院一名女護理員,預備替一名九旬女院友洗澡時,疑不滿對方反抗,涉用沐浴露瓶扑腫院友臉頰,事後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被告昨於觀塘法院經審訊後裁定表證成立,她自辯稱因當時遭事主抓傷前臂,故反射性拿起沐浴露瓶「撞親」對方臉頰。案件現押後至本月二十日裁決。

被告曹慧敏獲准繼續保釋等候案件裁決。

「係咁意掂吓佢塊面」

四十四歲被告曹慧敏,被控於今年四月四日,在石硤尾南山邨救世軍南明婦女之家內,襲擊陳淑娟(九十一歲)。被告昨沒有律師代表,她原本認罪,但自行求情時卻指事件是無心之失的「反射動作」,裁判官因此不接納被告認罪,案件隨即開審。

事主陳淑娟昨坐輪椅到庭作供,她只能道出當日遭人用「一嚿石撼過嚟」,使她的眼「黑晒」,感到很痛,卻不能指出是何人襲擊她。當時與被告一同預備替事主洗澡的護理員王蓮友則供稱,當日她與被告早上推事主進房後,在替事主除約束衣時,事主反抗並作狀咬人,被告拿起沐浴露瓶「扑過去」,更嗌「去死啦」,王隨即把事件通知職員。被告自辯時指事主在除去約束衣後手舞足蹈,並抓傷她的前臂,故她反射性拿起沐浴露瓶撞向事主,但只是「係咁意掂吓佢塊面」。

案件編號:KTCC 165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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