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大家樂的會員私人資料外洩事件,影響重大,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委員涂謹申指,大家樂今次外洩資料,可能已違反合約法或《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若會員因今次事件而有任何損失,有權向大家樂提出申索。代表資訊科技界的立法會議員莫乃光則認為,大家樂相隔多日才通報私隱專員公署及通知會員,時間上太遲,擔心或有資料已被取用作其他用途,追溯更加困難,促請公署調查拖延原因。

應徹查漏洞免再犯

本身是律師的涂謹申解釋,市民向機構提供個人資料時,預期機構會保障個人私隱,不會流出街外,例如有大明星登記為會員,若個人資料如聯絡電話外洩,可能有歌迷影迷紛紛致電,造成滋擾;又若果有會員因今次資料外洩而蒙受任何損失,機構可能已違反合約法,受影響人士有權提出申索。

另一名立法會議員黃國健認為,雖然已發生的事故無法挽救,但大家樂有責任徹查為何會出現誤傳,再給公眾一個交代,「佢哋應該徹查公司操作方面會否有漏洞,以免同類事件再發生,並向公眾保證不會再讓資料外洩。」他認為,大家樂需要向受影響人士作出鄭重道歉。議員陳偉業則指,大家樂需要確保該名誤收資料的顧客已將資料永久刪除,免去逾十萬名受影響人士的疑慮,同時應該讓「CLUB 100」會員有權取消登記及取回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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