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雲山車房巨爆慘劇造成三死九傷,從「天眼」拍攝的事發經過可見,有人丟掉一個煙頭,旋即一聲巨響,發生爆炸。於是有人說,丟煙頭那人是整件事的「元兇」。

其實今次事件是意外,無人想發生,斷不能將所有責任推向那個丟煙頭的人。如果要追究禍源,車房本身固然有責任,運輸署和機電署更是責無旁貸。為何這樣說呢?從片段可見,一個煙頭竟然觸發巨爆,石油氣顯然已洩漏到一個危險程度,即使不是這個煙頭,也會由其他東西引爆。石油氣本身無色無味,供應商會加入獨特氣味以供識別是否漏氣,但車房竟無一人為意,本身已是一大疑點。

更大的問題是,目前全港只有二十九家車房獲機電署發牌,准許進行更換石油氣車輛氣缸及喉管等工程,相對於全港二千多家車房來說只是杯水車薪,的士司機為了貪方便又好,貪平又好,往往選擇光顧無牌車房。機電署監管粗疏,長久以來隻眼開、隻眼閉,致令無牌車房遍地開花,技工沒有相關專業資格,安全意識低落,可以說,出事是必然,不出事是好彩。

另外,運輸署聲稱為了環保,要求柴油的士轉為石油氣的士,但擺在眼前的事實是,有牌車房少之又少,供不應求。署方一味叫車主換車,以為就此一了百了,卻沒有想過配套和監管等後續問題,終於釀成今次奇災巨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