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社民連立法會議員陳偉業於前年元旦遊行後,企圖包圍禮賓府不果,被指號召約三百名示威者在中環聚集阻塞交通,他於去年被裁定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成,罰款六千元,他不服定罪上訴至高院,案件昨聆訊。法官聽罷陳偉業與律政司雙方陳詞後,押後裁決。

陳偉業被指於二○一三年元旦明知而繼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遊行,陳在案中原另面對一項組織違法遊行罪,但已獲判罪名不成。陳偉業一方昨上訴陳詞時指,涉案群眾乃是後來才出現於雪廠街近皇后大道中,不是原來遊行的那群人,亦無證據顯示他們為共同目的而聚集討論,他們更沒有指定的行走路線,不構成「集結」,而當時不斷有人湧進雪廠街,警察封路令群眾不能離去,實際上是「被聚集」。

律政司陳詞時則指,當時在雪廠街出現的群眾,正是由禮賓府折返的人群,並不是另一班人,而且有關相片顯示雪廠街一帶並未濟滿人群,群眾若想離去,是可以離去的

案件編號:HCMA 27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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