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環境保護署今日起會嚴格執行第二階段膠袋徵費相關規定,該署人員今起巡查零售店舖時,如發現商戶違規派發膠袋,不會再作口頭警告,將直接向違規商戶處以定額罰款二千元,若是連續或系統性違規更會作出檢控,首次定罪的最高罰款為十萬元,其後每次定罪,最高可處罰款為二十萬元。截至昨日下午五時,環保署人員巡查了九千三百多個零售點,期間共發出七十五宗口頭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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