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底在地區諮詢會上以雞蛋擲中鬍鬚曾罪成的示威者,上訴被法庭駁回,即時收監三星期,據說被告雖然認為今次判刑過重,但無悔當日公民抗命,會繼續走這條路云云。別看這番話聽來擲地有聲,大有「引刀成一快,不負少年頭」之氣概,如果大家有留意新聞,當知道示威者抗辯時稱只是想將雞蛋擲在地上或飛過官員,一切只是一場「意外」,總之為了卸責藉口多多,絕非現在說的那麼轟烈。

針對處理佔領及其他抗爭活動的案件,有人認為法庭往往過分手鬆,以致出現「警察拉人,法官放人」現象,不知今次判刑能否稍息爭議。儘管警隊一哥公開否認此說,強調有很多入罪案件傳媒沒有報道,但那很可能只是維護建制的套話,不能當真。不管怎樣,公眾的觀感的確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特別是佔領之亂的一眾頭面人物,至今仍毫髮無損,難怪公眾感到不公。

換轉幾年前,這是難以想像的。今時今日法庭的公信力每況愈下,姑且撇開政治案件不談,權貴欠薪獲輕饒,老伯虛報年齡自力更生當保安員,卻遭重罰。如果裁判官認為老伯的行為雖情有可原,但做假證是嚴重罪行,無奈之下還得重判,倒也罷了,然而那位官老爺直斥老伯「不值得同情」,看來,正義女神果真是瞎了眼。都說人們不守法破壞法治精神,其實司法系統不公為禍更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