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烏煙瘴氣,被環保團體形容為「氣候逃犯」的「貪曾」前特首曾蔭權責無旁貸,他在任七年期間,本港採用的《空氣質素指標》竟是二十多年前的產物,審計署二○一二年就曾踢爆本港空氣質素指標從未達標,當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聆訊時,議員狠批是曾蔭權政府對空氣污染政策無作為,有委員更點名批評曾蔭權只顧花時間研究對策,本港空氣質素卻停滯不前,如同紙上談兵。

環保團體形容曾蔭權是「氣候逃犯」,改善空氣工作一無是處。(資料圖片)

五年後僅達世衞中期水平

「貪曾」退任後,港府前年公布「香港清新空氣藍圖」,把環保議題提升至環境局、運輸及房屋局、食物及衞生局及發展局跨部門層次處理,但即使去年元旦實施新空氣質素指標,本港到二○二○年空氣質素指標水平也只達世衞的中期水平,由車輛排放產生的二氧化氮仍會超標一倍。

歸根究柢,新空氣質素指標是在「貪曾」年代開始研究、諮詢兼草擬,可惜曾蔭權政府於一二年一月建議新指標,就七種污染物訂明大氣濃度限制時,有四種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硫、臭氧、可吸入懸浮粒子(PM10)及微細懸浮粒子(PM2.5)的濃度限制均未能符合世○六年訂明的最高標準,當時已有環保組織批評「貪曾」政府推行改善空氣質素措施只是「半心半意」。

審計署於一二年十一月,即「貪曾」退任後發表報告批評香港空氣質素從未達標,超標日數更由○七年至一一年逐年增加,環保團體健康空氣行動當時就形容對空氣成績表不合格絕不驚訝,因為本地醫學、學術、環團早已多次提出可行建議,無奈「貪曾」政府遲遲未有行動切實針對問題根源。到立法會帳委會聆訊時,現任環境局副局長陸恭蕙亦不諱言「前朝」政府對收緊空氣質素指標較被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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