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漏偏逢連夜雨,正當本港旅遊業因為激進組織的趕客行為而步入寒冬之際,又爆出導遊辱客醜聞,雙重夾擊,雪上加霜。金碑銀碑不如口碑,旅遊業亂象遏之不盡,劏客辱客醜聞不絕於耳,「好客之都」招牌不斷褪色,不管港府花多少錢推廣旅遊,也是枉然。

在旅客購物熱點的土瓜灣,一名女導遊懷疑不滿團友購物「未達標」,雙方爆發爭拗,期間有人不停以普通話大罵:「購物連包都不帶!」並連續三次來回車廂,將至少七名團友的行李袋由車上掟到街上,部分團友看得目瞪口呆。據附近街坊稱,鄰近一帶充斥專門接待內地客的商舖,不時聽到導遊向團友惡言相向。很明顯,「零團費」和「購物團」死灰復燃,今次事件只是冰山一角而已。

爆出導遊辱客事件後,旅遊業議會照例表示十分關注,會主動跟進調查云云。其實,只要零團費或低團費問題仍然存在,類似醜聞便不會消失,所謂的調查不過是虛應故事。當年惡導遊阿珍毒罵內地團友,言詞雖然惡毒,但亦道出殘酷的真相,旅行社不是善堂,團費成本要靠佣金賺回,團友不購物或未達標,導遊勢必以恐嚇、謾罵甚至扣起旅遊證件等手段相逼,爭拗衝突勢所難免。今次事件再次證明,購物團亂象不徹底清除,縱使將一個惡導遊釘牌,還有千千萬萬個導遊宰客。

零團費劏客衍生無窮亂象,這個道理人人都懂,可惜旅遊業為維護界內利益,對亂象長期採取容忍乃至默認的態度,所謂取締零團費、打擊強迫購物,全部淪為表面文章。最令人氣結的是,當局明知問題所在,卻從未下決心杜絕,一味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由旅議會推出「一團一導遊」規管十招,到內地實施《旅遊法》,都是雷大雨小,虎頭蛇尾,風聲一過,又不了了之。

《旅遊法》前年實施之初,本報已指出法例看似嚴厲,卻留下一個極大漏洞,只要旅行社與旅客簽訂購物協議,就可以名正言順安排購物行程,這正是購物團禁之不盡的主要原因。

見微知著,近年旅業亂象從未停止過,足證現行法例漏洞多多,監管形同虛設。當局聲稱成立專門部門,統一規管旅行代理商、導遊及領隊簽證發牌,以及定期監察有關工作,至今仍是無影無蹤,可見當局敷衍塞責,得過且過。

事實上,除了強迫旅客購物,黑店劏客問題同樣禁之不絕。內地媒體點名揭發本港某所謂免稅藥房涉嫌以不良手法經營,欺騙旅客。其實,這早已不是甚麼新聞,為何港府一直視而不見,見而不理呢?

時移勢易,本港旅遊業風光不再,後勁不繼,加上醜聞多多,勢必雪加上霜。即將來到的五一長假,酒店訂房量下跌三成半,就算減價三成吸客也無濟於事,形勢之嚴峻可見一斑。香港正處於多事之秋,激進團體反水客令「好客之都」淪為「趕客之都」,再加上「宰客之都」的污名,旅遊業不吹寒風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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