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大企業有所謂「黃金降落傘」制度,其總裁及高層離職時可獲巨額補償金,很多時候是因失誤而被迫提早解約,仍可領巨款而去。○七年美國次按危機及其後的金融海嘯,好些投資銀行高層仍可藉黃金降落傘全身而退,卻留下爛攤子給公眾承受苦果,累積下來的民憤,後來觸發「佔領華爾街」抗爭,至今仍零星延續。

歐美畢竟是民主社會,美國國會於一○年通過金融改革法案,規定企業發放黃金降落傘,必須先透過全體股東表決;一三年瑞士公投以超過三分二的大比數通過,禁止企業發放巨額補償金;最近美國有位企業總裁,自願把百萬美元年薪減為七萬美元,好使前線員工能大幅加薪,並藉此凸顯美國收入差距嚴重的問題,消息震動美國社會與商界,成為一時佳話。

香港政府重商,罕見有上述具社會良心並以身作則促進公義的企業總裁,黃金降落傘在本地仍是常態。事實上,不止在商界,半官方的法定機構,例如醜聞纏身的機管局,以至港府擁有超過四分之三股份、幾乎旗下所有鐵路工程都延誤超支的港鐵,也有這種不公義的機制。

四月十五日,據港鐵最新年報披露,前行政總裁韋達誠於去年八月中離職時,獲得的薪酬及離職酬金超過二千萬元,包括提早一年離任而額外獲得的一千五百七十萬港元合約結算金,高於其一二年及一三年分別獲得的千二萬及千三萬元年薪。

只有升官發財、沒有問責下台的高官,退休後還可領金額可觀的長俸,這便是公帑黃金降落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