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生七歲親嘴,十歲摸胸,十二歲瞞着父母偷嘗禁果,這些並非電影中的橋段。本報記者日前訪問近百名小學生,發現過半數受訪者指身邊有同學拍拖,一成小學生更直認有戀愛經驗,其中最年輕的僅為九歲,當中不乏拖手、擁抱、親嘴甚至摸胸等親密行為;有前線社工更發現小六女生有性經驗,並直指小學生拍拖的情況近年有上升趨勢,不少人因缺乏安全感及爭取朋輩認同,紛紛墮入愛河。不過,法律界人士提醒,小學生一旦發生性行為,即有機會觸犯法例。

家長應多加關心在學的年幼子女。

時下年輕男女愛以發短訊溝通。

驚會出事:徐女士(家庭主婦):依家小朋友唔使教都識親暱行為,如果我個仔拍拖,我會婉轉咁令佢分手。

驚會出事:盧女士(家庭主婦):小學生咁早就拍拖,唔係咁好,佢哋諗嘢都未成熟,驚佢哋會出事!

父母離異令小六女生阿儀(化名)早已缺乏家庭溫暖,不完整家庭、不愉快的環境令阿儀由家中轉往街頭,與同學關係更為深厚。「朋友都拍拖,我咪拍拖囉,好多人都喺網上識男仔。」阿儀亦在準備升中一暑假,在網上結識一名十六歲的男網友阿強(化名),二人一拍即合,繼而相戀。

拍拖的時光對於十二歲的阿儀來說特別愉快,拖手、接吻亦一一依序發生,阿強不時試探阿儀的底線,例如撫摸阿儀的身體。拍拖一個多月,一次在阿強家中的單獨約會,阿強向阿儀提出進一步要求,阿儀拒絕不果,在半推半就下與阿強發生性行為。事件在朋友圈中傳開,阿儀亦倍感壓力,及後需社工介入輔導。

男生花千元買禮物

然而,阿儀的個案並非罕見,惟並非所有小學生均涉及有性行為。記者日前走訪港九新界多區小學,以問卷形式訪問近百名年齡介乎六歲至十三歲的小一至小六學生,當中百分之五十一受訪者指身邊有同學拍拖,有學生更指,認識的同學中有近二十人均有拍拖。而受訪小學生中約有一成人有拍拖經驗,年紀最輕僅為九歲,拍拖時雙方曾拖手、擁抱、親吻及頻密發短訊。

調查亦發現,四成一受訪小學生並不接受在小學時期拍拖,僅有兩成七人接受小學生拍拖,三成二則沒有意見。今年十歲、在黃大仙就讀小五的女生譚同學指,班上有情侶公然在課堂上摸胸,最後由同學告訴老師而揭發事件。她又指,高年班亦有男生花費近千元購買手錶、或近五百元的項鏈等貴價禮物送贈女朋友。今年七歲、在筲箕灣就讀小二的女生陳同學更稱,曾目擊同班同學在公園親嘴。

多在網上街外結識

「小學生拍拖大概有百分之四至五。」負責協助阿儀的明愛小學學生輔導服務支援計劃督導主任馮慶球指,選擇較早拍拖的個案多為小五、小六女學生,大多有家庭問題,如父母離異、缺乏家人照顧及學業成績不理想等,在朋輩互相影響下,選擇以戀愛方式尋求他人的關心。他指,小學女生真正拍拖個案常是在網上或街外結識中學生而成為男友,有女生會在朋輩間炫耀。過去亦曾有兩名小五男生在課室因「爭女」而打鬥。

香港家長協進會副主席黎曾慶批評,不少電視劇在晚上黃金時間大肆播放愛情劇,當中不缺乏親嘴、擁抱等鏡頭,容易令小學生有樣學樣,小學課程繁重亦不足以增加德育教育,家長深感無奈。

「依家資訊發達,小學生亦好早熟,輔導更應提早考慮,唔好以為小學生係白紙一張。」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指,前線小學輔導質素不理想,政府應大幅改善,增加小學輔導的持續性及成效。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提醒,與未滿十六歲的少女發生性行為屬刑事罪行,最高可判監禁五年;若女生作主動發生性行為而男生未滿十六歲,則有機會被控猥褻侵犯, 最高可判監禁十年。對於十至十六歲的人士發生性行為,多檢控年紀較大或作主動一方;若兩情相悅,大多以警司警誡處理。

小學生拍拖的特徵

經常有同一個異性來電

講電話時有意避開父母

不時收到禮物,如戒指、項鏈

忽然注重打扮及衣着

經常出夜街

經常寫信及心意卡

頻密地面帶微笑發短訊

(資料來源:綜合各受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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