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燒晒啦,都冇得賠!」「天橋劏房」住客阿昇,不捨被焚毀的「家園」,不禁流下男兒淚。四十歲做清潔散工的阿昇,昨晨社署職員通知其寓所被火燒,損失了約一千元財物,不過幸證件未有損失,他稱三年前已獲派在石梨貝的公屋,在天橋露宿,指「收工後返天橋瞓會方便啲」。他指,自己與另一名露宿者素有積怨,因為對方一位女性朋友經常偷食物,前晚雙方「吵大鑊」,現時決定返回石梨貝的公屋居住。

曾是露宿者的江浩文「文仔」,現時是關注露宿者的義工,昨午他帶領大學生到現場探訪露宿者。他表示,前晚在各區派物資,凌晨二時許抵火警天橋時,曾目睹一名女子用打火機向一間「居所」不斷照明,聲稱要「捉蝨」,他當時雖阻停對方,惟在離開後,天橋發生火警。

文仔指,起火天橋住有八至十名露宿者,不過眾人的關係一般,現場並沒有水供應,但有人會偷電燈的電來用。他亦聽聞一名女住客,與其前男友曾經入獄,約年半前出獄後,發現「家園」被佔,雙方常因此事爭執。他表示,據知該名女子的床下底藏有大約三十多個打火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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