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在去年十月十五日的佔領運動期間,於添馬公園及龍和道一帶拘捕多名人士,指他們涉阻差辦公及襲警,其中四男兩女昨於東區法院被控阻差辦公及襲警等罪,除了一名男被告因在醫院留醫無法到庭外,其餘五名應訊的被告不認罪,各案現分別押後至下月二十六及二十七日預審。

四名被告左起梁玥晴、彭啟榛、李善芝及劉子安都不認罪。

六宗案的被告依次是社民連女成員李善芝(五十五歲)、學生葉文傑(二十三歲)、英籍退休人士Christensen Paul(五十二歲)、無業女子梁玥晴(三十八歲)、廚師劉子安(二十七歲)及學生彭啟榛(十八歲),彭被控襲警,其餘五人則被控阻差辦公;當中的葉姓被告因留院,其案押後至下月十二日再訊。

涉撞警鳩嗚男甩罪

另外,去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旺角出現以「鳩嗚(購物)」為名的流動佔領行動,一名十八歲男學生戴奇,被指當日涉嫌在亞皆老街推撞一名男警胸口,案件經審訊之後昨在東區法院裁決,裁判官指影片顯示被告當時右手執袋,故無法證明被告確曾以右手推撞男警,裁定他脫罪,但指被告自招嫌疑,故不獲堂費。

案件編號:ESCC 1187-92/15、KCCC 425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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