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旅遊發展局主席林建岳擔任主席的麗新集團,透過旗下公司收購深水埗基隆街老字號「兩發麵廠」樓上單位的業權,並將一梯三伙的單位業權合併為一梯一伙,令每個單位業權份數達一成以上,以符申請「強制拍賣」資格,已向土地審裁處申請強拍。或面臨結業的「兩發麵廠」,連同其經營者楊氏兄弟作出反擊,昨入稟高院要求撤銷麗新一方的合併業權文件,以阻止強拍。麵廠經營者指,麗新集團「強人所難、欺壓小商店」。

原告楊宜興入稟高院,要求法庭頒令撤銷發展商的業權合併申請。

林建岳

三名原告是楊丁容與弟弟楊宜興及兩發麵廠有限公司,被告是麗新集團旗下的美裕投資有限公司。原告要求高院撤銷被告於前年五月三十一日,向土地註冊處登記的兩份文件,當中涉及將基隆街五十四至五十六號的一樓至五樓單位業權合併。麗新集團昨回應指,案件進入司法程序,不便回應。

原告之一的楊宜興(下稱楊)指,麗新集團早年收購深水埗基隆街四十八至五十六號業權,惟由楊家經營、當中迄今逾五十年歷史,仍保留手製麵傳統的「兩發麵廠」地舖仍未遷出。去年發展商將麵廠樓上所購得住宅單位業權「三伙併為一伙」,並向土地審裁處申請強拍,若對方申請成功,將開壞先例,恐全港有更多小業主遭殃,盼法庭公平審理。

發展商早前更向他稱「地盤等咗好耐要開工」,催促他接受兩千多萬元收購價,讓出舖位,楊質疑是否大財團就可為所欲為;他興訟控告美裕投資,要求法庭頒令撤銷有關的業權合併。至於強拍申請昨亦在土審處再提訊,楊引述審裁官所指,因案中涉及的強拍條例甚具爭議性,土審處將給予麗新集團十多天時間考慮是否接受將案轉交高院處理。

指趕絕傳統工業

楊表示,麗新集團「強人所難、欺壓小商店」,故家族成員合資約十萬元打官司迎戰。他表示自有其理據,因據麵廠所在的大廈「銀基樓」公契規定,除非全部業主同意,否則不可擅自改變大廈用途,「我都係業主,有一成業權,我反對(收樓)就已經無得繼續」。

楊又指,全港現時只有約六間店舖仍製作傳統麵食,兩發麵廠是其一,養活了其家族的六、七個家庭。楊強調「我哋諗住做小生意養活自己,唔係叫我賣舖我就要賣!」楊又指,麗新集團主席林建岳身兼旅發局主席,應以推廣傳統行業為重,而非進一步扼殺本土文化,及趕絕傳統工業的生存空間。

案件編號:HCMP 8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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