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共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即將面臨司法審判,其罪狀有三:一是涉嫌受賄;二是濫用職權;三是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當中第三項罪行最讓人猜測不已。以周永康的「正國級領導人」級別,掌握公、檢、法、情治機構,他會「故意洩露」甚麼國家秘密呢?洩露給誰呢?目的何在?有「相應回報」嗎?回報是甚麼呢?出自何者?

對中共而言,「國家秘密」的概念十分模糊,範圍極廣,許多中共內部事情、領導人的權力鬥爭、政治思想、私生活、家庭、親屬狀況都可以是「國家秘密」,身為前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掌握更多這方面的「國家秘密」。他的職權能夠合法或非法的為掌握這些「秘密」而使用科技偵測手段,這些「國家秘密」很容易成為周永康的政治鬥爭武器。

周永康的問題是貪腐朋黨集團的問題。為了貪腐結成朋黨,為了保護自己的利益,結成朋黨而圖謀掌握更多更大更高的權力,進行大量「非組織活動」,也即各種陰謀活動,不惜使用犯法手段,甚至在「肉體上消滅對手」。為此,「故意洩露國家秘密」也就成了權力鬥爭的手段。

那麼,周永康的「洩露」對象會是誰呢?一是他的「朋黨」,共享「秘密」,有所部署,制服政敵;二是洩露給「境外媒體」,造成輿論,「出口轉內銷」,揭露和打擊政敵。

這些年,中共高層多數領導人都有不少「貪腐傳言」在海外媒體「沸騰」,有些還「證據確鑿」,此「國家秘密」非高層人士「故意洩露」而不能也。